2025年上级下达我市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4万元,《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行﹝2024﹞98号),经中共霸州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同意,拟将该笔资金用于信安镇光明街村内道路硬化项目40万元、胜芳镇民强街村内道路硬化项目34万元,以上项目计划5月份开工,7月底结束,项目资金于10月底前完成支出,现按照《河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3日,监督电话:0316-7212295中共霸州市委统战部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