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以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二、申报要求(一)企业条件1.企业须为2022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2.企业已按要求履行统计义务,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火炬调查、发展年报统计填报义务,其中规上企业填报完成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年报,3.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查询无诚信问题,(二)贷款条件1.贷款资金应为商业银行贷款,2.贷款须为企业2021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并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3.每户企业可申报多笔贷款,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及还本付息的单据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等,填报申请书,五、申报时间随时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