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根据舟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渔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舟委办发〔2017〕13号)和岱山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岱山县关于加快发展渔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岱党政办发〔2017〕240号)文件精神,村级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贷款的,市级给予贴息率3%的补助,依据(舟财农〔2020〕44号)下达2020第九批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排,经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贷款及利息支付审核,决定拨付2020-2021年度项目贷款市级贴息资金,本次项目补助资金合计213650元(见附件),请各相关村收到通知后,及时到县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附件: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贷款市级贴息资金(2021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