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港各单位:《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项目落地优惠政策》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4月26日(公开方式:公开)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项目落地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项目落地建设的决策部署,出让价格按照不低于本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单位:医学试验区筹备办,(牵头单位:医学试验区筹备办,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第六条实行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港发集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第七条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工作连续1年以上,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第八条试验区核心园区的重点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单位:医学试验区筹备办,配合单位:市重大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十一条此政策出台后,第十二条本优惠政策由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防城港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文件链接:防政规3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项目落地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