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个科学部,(二)指南建议人要求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指南建议人在2026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限项申报要求,4.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四)推荐单位注意事项1.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为①天津市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天津市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公益性机构),各单位推荐指南建议数量不得超过限项推荐安排(附件3),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2),组织专家分领域(不少于3位)对本单位申报指南建议逐个进行把关论证、修改完善,4.同一个二级代码每个单位推荐指南不得超过3项,将《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项目指南的推荐函》(附件1)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2)按照格式签字盖章扫描并附加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skjjjcc@tj.gov.cn,《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项目指南的推荐函》(附件1)加盖公章的纸件于2025年4月15日16: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基础处,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处李堃联系电话:022-58832877附件:1.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项目指南的推荐函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表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1日附件:1.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项目指南的推荐函.wps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表.wps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天津)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