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专利按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扶持,同一企业、机构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2、商标品牌建设对自有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机构给予扶持,给予奖励30万元;对获专利项目类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对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4、专利产业化对开展专利产品备案的企业、机构给予扶持,每件不超过2000元;对获得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机构给予扶持,同一企业、机构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机构当年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机构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机构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不超过5万元;对首次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ISO56005的企业、机构,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职工获得中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的给予扶持,同一企业、机构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