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产数〔2025〕29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甬经信产数〔2024〕24)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结合直接认定审核,确定我市266家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结果(第六批),其中,新认定企业254家、等级提升企业12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的结果运用,引导企业对标提升数字化水平,附件: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评价结果(第六批).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