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海南省科研专项联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5号)要求,2025年省重点研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立项27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任务书填报,提交省科技厅审定,三、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项目任务书,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审核提交任务书,省科技厅审定确认完成签订,四、公共财政投入的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必须加入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名称、规格、功能等信息和开放制度提交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88036880大仪入网咨询:65329449,附件:2025年省重点研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和经费安排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