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呼和浩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 2025-03-21
加强呼和浩特市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第三条重点实验室依托驻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其他科技创新机构建设,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统筹管理重点实验室工作,第五条旗县区、开发区等科技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市属有关单位、经市科技局核准的其他单位等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落实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政策制度,第六条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可以是同一单位),第八条申报备案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学科、产业发展要求,(五)依托单位前三年原则上累计为重点实验室提供的建设、运行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第九条依托单位组织实验室填写申报材料,第四章运行第十二条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第十三条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第十五条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第二十五条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按照《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二十七条综合评价重点考察实验室的研发条件与能力、科研水平与贡献、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

更多精选

  • 2025-03-21 00:00:00
  • 2025-03-21 00:00:00
  • 2025-03-21 00:00:00
  • 2025-03-21 00:00:00
  • 2025-03-21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2025-03-2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