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十三师新星市再生水的利用管理,科学高效利用再生水资源,保障再生水用户和再生水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再生水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制定了《十三师新星市再生水使用管理办法》,为使该办法科学合理,透明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征求意见期间,请将意见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902-25654272.电子邮箱:sssslj2565427@163.com3.信函寄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区五楼563室,邮编:839103附件:《十三师新星市再生水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