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一、中山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共资助“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等项目11个,资助金额合计174万元(附件1),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交由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三、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前统一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投资科(市政府大楼407室),四、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工信〔2021〕205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各镇街要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附件:1.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计划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3.中山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18日(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760-88329004)附件下载:附件1: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助计划.xls附件下载:附件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xls附件下载:附件3:中山市2025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