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见习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56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扬人社函〔2023〕103号)文件规定,经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广陵区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复审,拟对11家广陵区就业见习基地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补贴金额35407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联系电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14-87335532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42993附件:扬州市广陵区2025年3月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二批).xls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3月19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