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领域的不同优势作用,坚持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和服务能力,正确处理扶持小农户发展和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的关系,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与小农户能力持续提升相协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蓬勃发展,第三章高质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第一节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完善名录管理制度,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数字化驱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各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统筹指导、协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确保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