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5年3月13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百宜镇康少华、羊昌镇夏运红启用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进行代偿,现将代偿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3月19日—3月25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信息如下:一、代偿情况:1.代偿对象:百宜镇康少华、羊昌镇夏运红,3.代偿类型:风险补偿金,4.代偿原因:贷款主体死亡以及因病等特殊情况家庭困难,5.代偿金额:代偿本金72445.4元,共计按照2:8比例本息进行代偿,二、投诉监督1.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乌当区农业农村局,2.投诉电话:86847781,12345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后,乌当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