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根据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二)申请提前验收且经主管科室(单位)批准的科技计划项目,(三)上一年度验收列为整改且整改期已到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会议评审,立项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现场评审,四、报送程序1.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6月6日前登录郴州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zskycx.cn/),同时将纸质验收资料提交项目推荐单位审核,2.项目推荐单位根据验收材料提交清单认真审核纸质验收资料,于2025年6月16日前提交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单位)审核,3.业务主管科室(单位)线上、线下对验收资料进行仔细审查,于2025年6月26日前将纸质验收资料交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科,并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平台填报、提交验收纸质资料,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验收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推荐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单位)需认真审核验收材料,附件:1-1.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示范区项目、旅发项目).docx1-2.《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市科技计划项目).docx》2.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名单表.docx3.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联系表.docx郴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