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为做好2025年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现将《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请参照办法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应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二、申报程序申报认定程序详见《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单位填写《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于4月9日前将材料(胶装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交至区管委会附属东楼区企工局2120办公室,联系人:何祥海,电话:0797-8372166,15707977009邮箱:gzjkqgxj@126.com附件1: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