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泸水市审计局决定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3月24日起对中国共产党泸水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相关年度和延伸调查有关单位,二、现场审计时间自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7个工作日,三、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姬小芝(行政执法证编号:25150126012)审计组成员:李冬梅(行政执法证编号:25150126010)陆述波(行政执法证编号:25150126019)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姬小芝13988619822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中国共产党泸水市委员会组织部四、审计工作纪律审计期间,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办公地点:泸水市财政局邮编:673199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86-3052762供稿:段艳芳初审:余德海复审:姬小芝终审:韩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