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异地搬迁(从省外或宁波跨认定管理区域整体迁入)的高企,二、申报时间本年度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提交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等业务申请,须同时向所在县(市、区)高企主管部门(科技局)提交纸质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企业在火炬平台中提交申请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企业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四、有关要求(一)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四)申报企业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并备注邮件名为“XXX公司简称+高企更名(或异地搬迁)申请材料”,请按照变更申请书、材料目录和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收件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区科技局102收件人:小李咨询电话:87703294附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申请书.docx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情况汇总表.docx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情况报告.docx附件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省经信厅签章版本).pdf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