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3-17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强化福州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管理工作,现将《福州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州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市级人社部门负责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政策、工作规划制定和统筹推进、资金保障等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具体由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第五条每家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1名(申请参加人员须保证有参加培训时间),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参加过往期市级和县(市、区)组织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自行确定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实施单位,第八条每期培训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培训高校、机构共同编制教学计划,县(市)区培训方案和参训人员须提前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报备,第九条各级人社部门应指导培训高校、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参训人员基本信息及参加培训、考核、后续服务等情况,培训高校、机构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并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补助申请。

更多精选

  • 2025-03-17 00:00:00
  • 2025-03-17 00:00:00
  • 2025-03-17 00:00:00
  • 2025-03-17 00:00:00
  • 2025-03-16 00:00:00
  • 2025-03-14 00:00:00
  • 2025-03-14 00:00:00
  • 2025-03-14 00:00:00
  • 2025-03-14 00:00:00
  • 2025-03-14 00:00:00
  • 2025-03-14 00:00:00
  • 2025-03-13 00:00:00
  • 2025-03-13 00:00:00
  • 2025-03-13 00:00:00
  • 2025-03-12 00:00:00
  • 2025-03-12 00:00:00
  • 2025-03-12 00:00:00
  • 2025-03-12 00:00:00
  • 2025-03-11 00:00:00
  • 2025-03-1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