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交财审函〔2025〕282号)要求,现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车购税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我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三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3〕187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用于重点公路项目和用于国家公路危旧桥梁改造等三项工程项目的通知》(内财建〔2024〕48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三批)“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4〕49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二秕)的通知(内财建〔2024〕1220号)精神,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4年,我市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资金实际执行数为31,176.16万元,2.达茂旗交通局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提质改造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联网路车购税指标共计14,280万元,3.土右旗交通局联网络、提质改造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农村公路危桥(隧)改造车购税指标共计6,426万元,未执行原因: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用于S224官牛犋大桥危旧桥改造下达资金35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二批)用于普通公路水毁应急抢通保通下达资金20万元,5.固阳县交通局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提质改造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联网路车购税指标共计9,791万元,我市完成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车购税资金31,176.16万元,(4)可持续影响指标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我局以后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附件:1.包头市2024年公路建设项目分单位绩效目标.xlsx2.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车购税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各单位填报绩效目标车购税资金情况.xlsx4.包头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各单位填报绩效目标地方预算资金情况.xlsx包头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