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生产、加工、流通、休闲农业类等涉农企业年主营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种植基地面积不小于200亩,休闲农业企业基地面积不小于200亩,企业农业设施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规定,企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经初审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以镇(街)人民政府名义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推荐,(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评审,四、申报材料(一)惠阳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1),(十)镇(街)提供申报企业不存在违反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规定,且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证明或佐证材料,积极组织推荐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社会责任心强的企业申报,(二)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25年5月3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政策法规与产业发展规划股,附件:1.惠阳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2.惠阳区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指标评分表.xls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3月17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