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第二部分中写明项目协作单位相关情况,(六)申报单位可将过往承办的同类业务材料和成效作为申报佐证材料纳入《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第四部分“项目组织实施条件”,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九)项目申报单位在执行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活动及学术交流项目时,五、资料申报受理及立项(一)申报材料《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有申报项目意愿的单位请按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及时报送至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收文窗口(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政府556室,文件命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邮箱:kcjjdk@baoan.gov.cn,2.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明确的事项实施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提交《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总结表》(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送至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发送至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邮箱(kcjjdk@baoan.gov.cn,(二)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对项目执行情况(包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自觉接受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及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审计及延伸审计,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3年内不受理其资助申请,附件:1.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模板)2.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总结表(模板)3.满意度调查表(模板)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3月17日附件:1.附件1: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模板).docx2.附件2:2025年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项目资助总结表(模板).docx3.附件3:满意度调查表(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