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和评测指南要求,对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进行评测验收,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对首批不超过70家已完成数字化改造的试点企业进行评测验收,评测验收工作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项目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每个企业的验收专家小组应不少于5人(一般为3名技术专家+2名财务专家),材料审核由专家小组对试点企业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验收团队工作主要包括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数字化改造成效验收和财务审核三部分,完成现场评测和改造成效验收后,财务审核负责对试点企业改造项目相关的财务资料核查,2.回避已在苏州参与、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的机构,4.具备较强的评测所需专业技术能力和较丰富的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技术服务案例,6.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管理体系,8.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核查工作,四、申报材料1.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2年内承接相关项目情况等,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