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国知办发保字〔2021〕2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激励继续推进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推荐条件(一)突出贡献集体推荐条件1.完善保护工作体系,在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3.广泛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5.推荐的集体应为本区域知识产权局处级以下单位或部门,2.在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3.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机制建设发挥突出作用,4.为本区域知识产权局行政保护工作人员,二、推荐程序和要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名额,推荐本区域内在专项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结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实际工作情况,附件:1.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pdf2.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集体推荐表.docx3.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docx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