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沙溪镇受理的灵活就业补贴24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0760-87393235附件: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2022年5月17日附件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名单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备注1黄梅娣4412811980*******3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高少梨4420001972*******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3林英媚4420001973*******0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4胡摄途4420001975*******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5胡珠力4420001972*******7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979.006胡摄艺4420001975*******5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7胡凯明4420001975*******8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8徐仲南4406201964*******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9刘秀慧4420001971*******3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791.610李洪合4406201962*******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791.611阮志明4420001981*******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979.0012阮雅媚4420001973*******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13阮菊玲4420001973*******6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14阮君华4420001981*******3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5胡国洲4406201964*******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6陈素君4420001977*******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7李加祥4420001965*******X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8梁玉玲4420001973*******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9刘灿碧4420001975*******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20蔡耀武4420001966*******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21李艳德4420001977*******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22陈雪华4525251980*******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647.4023朱金云4418111975*******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24林云峰4420001963*******6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