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25年我县按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标准,扶持八面城镇五星村等12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到我县衔接推进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360万元、省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600万元、县级配套补助资金240万元,共计1200万元,附件:昌图县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表(3.9).xlsx昌图县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