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三发〔2025〕1号)文件精神,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将实施该项目的“畜禽水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承担主体遴选申报,一、项目名称畜禽水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项目,二、项目实施内容在盂县开展鱼类产品初加工,按照《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农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发〔2025〕1号)要求,2025年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的补助标准为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的购置,购置资金占比不得低于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的80%,剩余资金用于项目区建设(仅限配电设施和示范点标识的布设)、试验示范原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观摩等推广活动,此部分资金占比不得高于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的20%,三、相关要求现公开遴选申报项目主体,要求如下:(一)主要内容主要实施内容为项目农产品初加工装备购置补助,2023-2024年度承担中央、省级财政农机专项项目尚未验收的实施主体不得纳入申报,公告时间:2025年3月14日联系单位: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咨询电话:18035318511附件:2025年省级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