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泽区2025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培训机构:为切实加强创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创业培训行为,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人社函〔2025〕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拟承担迎泽区创业培训任务的市属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相关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审批的民办学校,请在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人社局劳动就业股,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财政局会同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三、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评估认定,考核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者列入2025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望各有关单位依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规范程序、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认真对照各项评估指标要求,实事求是开展评估认定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未通过本次评估认定的机构,不得承担2025年创业培训任务,联系人:区人社局分管副局长赵志峰区人社局劳动就业股股长杨慧联系电话:82856578285970附件:太原市迎泽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认定评分表太原市迎泽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认定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