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拟设立产业促进二期基金(以下简称“产促二期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具备相关经验的管理机构作为产促二期基金管理人,一、产促二期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集美区产业促进二期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基金规模:1亿元(币种:人民币,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0%,管理费用: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年,单项目投资不超过基金认缴总额的20%,其中非“补转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由行业主管部门初步确定适格拟投标的后交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决策,基金决策机制:基金投委会为产促二期基金投资决策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二)基金管理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四)管理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六)管理机构累计管理基金规模应不低于5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与集美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设立产业子基金、招引产业项目落地集美等,附件:1.集美区产业促进二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目录2.集美区产业促进二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