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一)科技型企业受补助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2024年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2023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受补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有1家(含)以上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经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补充、确认有关信息,并参照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见附件1)或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孵化载体类)(见附件2)在线填报信息(注意:填报完毕后导出带水印版的《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点对点通知到每家单位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对不在名单中的企业也要仔细核实资格,出具园区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2.孵化载体类:各园区通知到辖区内孵化载体,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孵化载体及时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孵化载体网上申报补助资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各园区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6:00前,(二)请各园区组织辖区内企业和孵化载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补充和确认工作,0531-51751263、51751117(载体类)省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附件:附件1.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docx附件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孵化载体类).docx附件3.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企业类).docx附件4.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docx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