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建产业园区范围内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8万元,经国家级认定的奖励20万元、经省级认定的奖励10万元、经市级认定的奖励5万元,区财政局、各镇街参与)二、支持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发展(一)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给予每年每家不超过10万元补贴,给予活动主办方(企业注册地在共建产业园区范围内企业)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最高8万元补贴,给予活动主办方(企业注册地在共建产业园区范围内企业)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最高15万元补贴,区财政局、各镇街参与)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家批发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家零售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每家住餐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每家规模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包括共建产业园区范围内设立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播机构、技改项目、纺织品牌和企业在“反向飞地”设立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