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22〕2号,现就我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申报范围,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年受理企业的申报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如下:(1)申报系统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完成系统填报,(2)电子表格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见附件2的附2)、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见附件2的附5)Word版,高新区科技办组织对企业提供资料和现场演示情况进行审核,④企业提供资料和演示情况、视频以及科技部门审核意见与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并留存备查,高新区科技办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整体迁入的高企向迁入地科技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6),在“科技部政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内的“异地搬迁”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站”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门户网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若发现高企在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