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两高”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44号各市人民政府,现就推动“两高”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两高”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两高”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重点检查各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开展情况、“两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配合)4.建立部门专项督查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配合)(二)强化“两高”行业信息化监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税务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三)实施“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配合)8.确定“两高”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适当提高山东省“两高”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配合)9.制定实施“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方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配合)10.开展“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考核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配合)1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两高”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定《全省“两高”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方案》《全省“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全省“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