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聊城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组织山东省科技奖申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拟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拟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提名程序(一)拟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参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3/6/art_13360_10318363.html)、聊城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j.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85_13371/doc_67caad4fd6632440678b369c.html)和《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有关要求,拟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务必于2025年3月20日前,(二)拟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各完成单位均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第137页: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要求进行,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8日10:00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6日16:00三、有关要求(一)提名奖种和等级请拟被提名人或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二)提名书填写要求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拟被提名项目(人选)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要求,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应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