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现将2025年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要求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可为:(一)2025年新建、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机构,(二)已备案通过且达到省市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三)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公办和民办普惠幼儿园托育班,幼儿园托班在申报前需填写厦门市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二、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标准给予补助,已接受财政给予的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机构,不再作为普惠性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三、有关要求(一)申报要求:请有意向参与2025年度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及有意向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二)申报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30日,(三)申报提交材料1.普惠托育项目建设的单位: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1-1、附件1-2)、申请项目租赁合同(或产权资料,2.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1-1、附件1-2)、区教育局同意厦门市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幼儿园办学证明、托育班平面布局图(指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欢迎有意向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单位积极申报,下午02:30-05:30接待科室:翔安区卫健局家发科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祥吴路顶曾里99号邮政编码:361101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