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区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宜政秘〔2024〕99号),一、规划对象本规划的殡葬设施主要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城乡骨灰存放设施等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安庆市城区行政管辖区范围,四、用地建设标准公益性公墓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五、殡葬设施布局1、殡仪馆布局:规划保留现状殡仪馆,2、殡仪服务中心布局:规划保留现状2处殡仪服务中心,分别是安庆市殡仪服务中心和安庆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3、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公益性公墓共计11处,其中市级2处:安庆市生态陵园公益性公墓、龙泉岭(少数民族)公墓,区级3处:宜秀区公益性公墓(原罗岭镇公益性公墓扩建、市重点项目安置点)、大观区公益性公墓(市重点项目安置点)、李家排山公益性公墓(市重点项目安置点),乡镇级6处:纱帽山公益性公墓、杨桥镇公益性公墓、五横乡公益性公墓、大龙山公益性公墓、大桥街道象山公益性公墓、山口乡公益性公墓,其中保留3处:安庆市生命纪念园、纱帽山经营性公墓、莲花山经营性公墓,新建1处:安庆市生命纪念园经营性公墓(暂定名),5、骨灰存放设施布局:规划骨灰存放设施6处,其中保留5处:安庆市生命纪念园壁葬、安庆市殡葬管理所骨灰寄存处、纱帽山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和骨灰墙、莲花山经营性公墓骨灰墙,六、附件图册压缩包下载:《安庆市城区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图册.rar安庆市民政局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