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万安县人民政府 | 2025-03-06
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万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万安县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等有关资料见附件,三、申报领域及方向(一)附件《万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支持的领域及方向,四、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为万安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及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及专业合作社,申报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真实、客观的申报材料,(五)申报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研发资金应不少于申请财政支持经费总额,六、申报限项要求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5.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6.已获批2023年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但2023年度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单位不得申报,七、其他相关要求1.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5.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审查和受理工作,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万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万安县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6日。

更多精选

  • 2025-03-03 00:00:00
  • 2025-02-28 00:00:00
  • 2025-02-21 00:00:00
  • 2025-02-19 00:00:00
  • 2025-02-05 00:00:00
  • 2025-01-12
  • 2025-01-20
  • 2025-01-23
  • 2025-02-08
  • 2025-02-10
  • 2025-02-17
  • 2025-02-20
  • 2025-02-20
  • 2025-03-05
  • 2025-03-10
  • 2025-03-12
  • 2025-03-12
  • 2025-03-12
  • 2025-03-12
  • 2025-03-12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