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本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现就2025年度青浦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业,二、指标要求(一)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二)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者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三)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00万元),(四)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20人,且上一年度有知识产权申请,三、申报方式及时间(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采用书面申报的方式,四、申报材料(一)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1),(二)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附件2),(九)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2022-2024年度获取的知识产权证书、2024年度申请的知识产权受理通知书),(十二)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六、申明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青浦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事宜,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8室联系人:青浦区经委技术进步科翟老师联系方式:59732890-10318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5年3月12日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