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茂人社﹝2021﹞38号)和(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现对高州市星晨广告有限公司、高州市潘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州市潘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州世周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联系电话:6636320,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附件:高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册.xls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