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加快推进政策兑现的工作要求和嵊市委办发〔2023〕6号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嵊政办〔2024〕12号文件《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和绍市经信〔2021〕36号文件《绍兴市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专项激励政策》的文件精神,经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现将符合《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部分第一批)扶持资金总计1264.291617万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11日至3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蒋立刚0575-83219761附件:2024年度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资金清单(知识产权部分第一批)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03月10日2024年度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资金清单(知识产权部分第一批).xls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