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新设计等,在征集起始日前一年内(即2024年3月12日—2025年3月11日)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创新产品,3.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2.申报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意设计等,近一年内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创新产品,三、申报材料清单(一)申报产品应提交的基础材料,以下材料应当提交:1.深圳市创新产品申报表(见附件2),6.申报单位设立研发设计机构的相关佐证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机构成立文件、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核定相关材料等),9.申报产品产地佐证说明(提供如原产地证明、产品出厂、外包装、检验检测认证等材料,10.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申报产品核心参数、技术指标、功能性能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等,11.国家及省市对申报产品具有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4.产品经具有资质的科技查新单位对主要创新点、关键功能和核心指标等进行专业查新而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5.其他有关产品创新性先进性、质量可靠性等佐证说明材料,(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附件材料)无需盖章,附件:1.产品领域2.深圳市创新产品申报表3.承诺书4.项目摘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