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交通运输局关于临时线路牌失效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临时线路牌失效及收回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失效原因经核查,2022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因设备问题,曾向泓景、畅通客运公司发放空白临时线路牌,该空白临时线路牌仅为2022年当年临时使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违规使用该失效的临时线路牌,上述空白临时线路牌已正式失效,请相关客运企业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已发放的空白临时线路牌交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三、违规使用的法律后果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四、监督与举报为加强客运市场监督管理,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使用临时线路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