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二、评价方式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工作采用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自动评价方式,自动计算出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完成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所产生信用信息的录入上报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4月20日前将辖区参评企业全部信息审核完毕,3、各建筑业企业应对所申报的信用信息真实性负责,建筑业产值信息应以上报统计部门的2024年度统计数据为准,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工作,其他优良和不良信息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所产生信息为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信用信息评价报送工作,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录入、更正和异议处理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通知辖区企业完成申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报送及审核工作,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