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浮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及有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精神,我县2025年继续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要求如下:1、承接主体应具备《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具备日作业面积100亩以上能力;②机烘:服务组织拥有大型烘干机械不少于2台,具备日烘干谷物30吨以上能力,日插(拋)秧100亩以上能力,(在我县从事社会化服务项目2年以上的且无新增服务项目的无需设备和发票佐证,新增加服务业务的需提供机械设备图片和购机发票佐证)三是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2、其他要求:服务主体应将2025年度内各环节预计服务小农户面积、户数、区域等情况作为主体申报的重要指标提交,请各乡(镇)组织本地具备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填写《浮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和《浮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主体预计2025年度服务情况表》,特此公告附表1:浮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附表2:浮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主体预计2025年度服务情况表2025年3月7日附表1浮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申报日期:月日承接主体名称地址从业人员数负责人联系电话作业机械设备(台、套)申请服务内容及能力集中育、供秧(亩)统防统治(飞防、亩)机插、抛秧(亩)机烘干(吨)油菜精量直播(亩)乡(镇)经济发展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作业机械设备(台、套)要详细填写,附表2浮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主体预计2025年度服务情况表服务主体名称服务项目服务小农户面积(亩)服务小农户户数(户)服务区域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