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参加单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附件1),其他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的第三方机构,三、技术负责单位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和贵州省兽药饲料检测所为能力验证技术负责单位,参加农药残留能力验证的考核单位于3月18日上午9点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领取样品,参加兽药残留能力验证的考核单位于3月25日上午9时在省兽药饲料检测所领取样品,补验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开展,能力验证的盲样考核须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和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应在收齐能力验证结果10个工作日内,(三)结果运用1.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暂停安排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检测工作,在本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监督检查和扩项评审中,在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时,附件:1.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单位名单2.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汇总表3.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专家组名单4.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5.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农产品中农药残6.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7.2025年能力验证前处理作业指导书附件1-7.doc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