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湘潭市规划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起草了《湘潭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湘潭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3月10日湘潭市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湘潭市规划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以下简称停靠点)管理,从事停靠点的规划、选址、建设、运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就拟建停靠点的选址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向并附书面材料,政府投资建设的停靠点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社会投资建设的停靠点由建设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停靠点配套建设的设备设施应依法取得相关手续,停靠点运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停靠点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停靠点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第十三条停靠点运营单位应当与客运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签订船舶靠泊和上、下旅客安全管理协议,客运船舶与停靠点所有人或管理人为同一主体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第十五条停靠点运营单位及客运船舶运营单位新增客船运力应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第十八条停靠点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的功能使用停靠点及附属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