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2〕168号)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申请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组织开展了申请材料专家评审,对昆明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作出予以确认的意见,按照程序,现对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4—11日(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如下:序号区(县)企业名称1盘龙区云南协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嵩明县云南尚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4165433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四号楼324室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