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一)绿色工厂1.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场所在揭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标准要求,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相关标准要求,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标准要求,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二、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应积极稳妥推动本辖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自动纳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上报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