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标准要求,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相关标准要求,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标准要求,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二、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应积极稳妥推动本辖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并于5月16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在充分征求各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将市级绿色制造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六)各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已公布的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在4月1日前,附件:1.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2.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3.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7日(联系人:李孝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