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15〕6号),现下达一批省级补助专项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现对2024年资金进行结算,并下达2025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6.78万元(见附件1),二、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老区〔2024〕17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1-12月革命“五老”人员省级定期生活补助提高经费0.09万元(见附件2),支出请列入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科目,请按照《福建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3号)、《福建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闽财社〔2014〕31号)等相关规定,四、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预算绩效目标(见附件3~4)随文下达,请在组织预算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结算2024年和下达2025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5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3.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4.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和医疗补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页无正文)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5年2月28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附件1:结算2024年和下达2025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单位结算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预下达2025年省级补助资金本次实际下达省级补助资金需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已预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结算后,追加省级补助资金荔城区民政局6.556.330.226.566.78附件2:2025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革命“五老”人数(人)2025年补助金额总数闽财社指【2024】61号提前下达金额本次下达金额荔城区民政局11.761.670.09单位:万元。